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广东新合铝业新兴有限公司

http://www.xinhe-alu.com

广东新合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集铝合金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企业,目前拥有南海和新兴(广东新合铝业新兴有限公司)两个大型生产研发基地,公司占地总面积达1300亩。公司专业研发制造建筑、工业、装饰、特种合金型材等产品。“新河铝材”品牌先后囊括“中国名牌产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建筑铝型材20强企业”(前八)等荣誉,同时主持和参与起草铝加工二十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是中国铝加工行业的领军企业。

广东新合铝业新兴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先进,引进欧、美、日、韩等国外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建立起了集熔铸、挤压、氧化、电泳、粉末喷涂、氟碳喷涂、热转印木纹、抛光、拉丝、隔热穿胶、隔热注胶、门窗深加工、工业型材精加工、自动化物流系统等完整的生产系统,基本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以高科技提升效率与品质。企业产品系列齐,年产能达30多万吨,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机械、电子、船舶、交通等领域;已有产品1000多个系列,40000多个规格。

新合铝业设有高规格的研发和检测中心,配备国际先进的研发和检测设备,先后通过ISO9001、ISO14001、ISO18000、Qualicoat、CQC节能产品等认证,荣获“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有色金属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等诸多荣誉。

以“打造国内一流、世界知名品牌”为目标,新合铝业以“团结、勤奋、好学、节俭、创新”的新合精神,锐意开创铝型材行业的崭新格局,通过卓越的产品质量、优质的服务网络,竭诚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在企业不断做大做强中与客户共享发展,共创繁荣!

广东新合铝业新兴有限公司自投产以来,就已建立了严格且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全面实行电脑科学化管理。各工序有专职质检人员、工艺监督人员对每件产品都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管理。实行全员参与质量监控,以确保每件产品出厂后无质量问题。我公司产品售后服务工作由型材销售人员直接负责,并由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服务承诺:1.按时按量按质交货,产品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5237各项技术指标要求执行生产,对每批出厂产品根据检测数据出具质量保证书。2.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一些技术问题,我们在接到通知后,将在第一时间给予回复。若需我公司专业工作人员到现场协作的,我公司都将积极配合,予以周到、细致的解决。3.若出现质量异议,客户有投诉现象,我公司将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主要产品:新河牌铝合金型材

服务电话:0766-2967938

广东新合铝业新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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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