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camc.cc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重要的重型卡车、重型专用车及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国家重点支持企业,首批“国家汽车整车出口基地企业”,国家倡导发展自主品牌、坚持自主创新的典范。公司于2003年4月1日成功上市(股票代码:600375)。

华菱星马汽车占地面积5000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形成了年产10万辆重型卡车、5万台大功率发动机和5万辆重型专用车的生产能力,总资产80亿元,员工5000人,工程技术人员1500人。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国际一流研发机构有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与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湖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建立了长期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具有很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华菱星马汽车主导产品为重型汽车底盘及整车、发动机、重型专用车、客车、汽车零部件等系列产品,其中华菱重型卡车是替代进口的主流品牌,并出口到东欧、北非、东南亚、南美等地的60多个国家和地区;星马专用车是享誉市场的知名品牌,长期占据国内市场的主导地位。

经过40多年的不断积累与完善,华菱星马汽车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尊重客户、服务客户、诚信为本、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坚持“以人为本、科技为先、创新为魂、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企业创造效益、为社会创造财富”的经营宗旨。公司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单位等称号。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科技为先、创新为魂、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紧紧围绕“追求卓越质量,奉献优质产品”的发展思路,以强化ISO9001体系建设为工作重点,坚持产品持续改进,使产品质量得以保证。我公司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四大生产工艺,先进的汽车实验检测设备,建成了先进的ERP信息管理系统,整车产品经过汽车试验场10万公里可靠性试验并通过AUDIT评审,产品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和环保标准,已达国内同类汽车产品先进水平。

我们真正从用户的角度出发,创新推出了具有华菱特色的“110式”放心服务和亲情服务,与全国560余家特约服务站、近60个驻外办事处一起构成了较为健全的服务网络体系,能够为全国的客户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解除客户的后顾之忧。

我们承诺:永远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为企业创造效益、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员工创造机会”的经营宗旨,生产高质量产品,切实为用户服务。

主要产品:CAMC各类重卡

服务电话:400887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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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