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15年度报告:维权关口往前移 约谈警示高效率

回顾

抵制合格证抵押融资

2016年3月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2015年汽车投诉情况发布暨合格证抵押问题公开约谈会”,针对消费者购车后没有拿到车辆合格证导致不能上牌照、不能合法上路的问题对国内主要车企进行了公开约谈,强调车企必须保障消费者购车时获得合格证的权利。

近年来,消费者购车付款后不能按时取得车辆合格证的问题经常发生,中消协及各地消协组织不断收到此类投诉,此类投诉涉及范围广、受众多,极大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车辆合格证是机动车生产企业开具的证明车辆合格的法定文件,本身并不具有财产属性及权利内容。但在现实中,市场普遍存在以车辆合格证抵押贷款的融资模式。汽车生产厂家、经销商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由金融机构向经销商贷款或签发金融机构承兑汇票付款给生产厂家用于采购汽车,金融机构要求生产厂家将汽车合格证交其持有,经销商卖出车后再去银行解除抵押赎回车辆合格证。如果汽车经销商因挪用消费者购车款而不能赎回合格证,消费者正常上牌照等权利就无法实现。

之所以出现这种潜规则,是因为销售企业的融资困难与资金链紧张。销售商从生产商处提车时需要全款支付,在销售旺季为了保有一定库存,或者从厂家多订购一些紧俏车型,需要支付的资金比较庞大,于是将在售车辆的合格证作为质押物从银行处获得贷款,以此支付提车款。

约谈会上,中消协对车辆合格证抵押问题产生的根源、性质、危害进行了梳理,督促汽车生产厂家加强对汽车经销商的监管,同时做好合格证交付流程的管控,确保消费者按时拿到车辆合格证。如果有经销商因车辆合格证抵押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汽车生产厂家应积极承担责任,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约谈会上,多家发言的汽车生产商都表示,了解这种情况,但是生产商和销售商是两个独立运营的法人单位,而且抵押的合格证以及相关汽车都是已经买断的物权,生产商无权干涉销售商的融资行为。一旦发生合格证无法交付的问题,生产商只能协调处理,或是敦促销售商尽快解决问题,或是协调当地政府部门处理。

中消协认为,购车获得车辆合格证是消费者的应有权利,汽车经营者必须予以保障;而任何经营者之间的债务纠纷等均不能成为损害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理由;汽车经营者,无论是生产厂家还是4S店均要规范经营;汽车生产厂家有义务根据经销商加盟时的承诺,对经销商的行为进行监管。

中消协还表示,消协组织将坚决支持汽车消费者在合格证等问题上的维权行动;对于违规严重的经营者,将通过向大众传媒披露方式,提示消费者购买风险。同时,中消协正在着手对汽车合格证相关诉讼问题进行研究。

分析

约谈制度化规范化

不同于行政机关的约谈,消协组织的约谈带有更强的社会色彩,本身不具有强制力,更多是一种沟通手段。

消协组织的约谈,多是针对某项或者某类重大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邀请相关的企业,进行诚恳的沟通,告知此类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涉嫌违法,并晓以利害,提出建议。消协的约谈虽然不具有行政强制性,但要求被约谈单位确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约谈结束后,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根据约谈内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于拒绝整改、整改不到位或者拒绝参加约谈的单位,消协组织也有公开劝喻、披露警示、建议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等后续措施。

为了让约谈制度化、规范化,中消协于2015年专门出台了《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内容涵盖该办法制定的依据、目的、意义,消费维权的约谈对象、范围、程序等。

根据《约谈办法》,经营者存在群体性投诉或者有潜在群体投诉风险、发布违法广告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消费者投诉反映比较集中、被新闻媒体曝光等八项情形之一,消协组织就可以按照程序组织约谈,其中也包括消协组织发现经营者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存在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是经营者需要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等情况。

约谈制度的优点是社会成本低,收益却很高。消协组织通过与企业的沟通,说服企业改变某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能在较大的范围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从消协组织发起约谈的实例来看,确实在不同程度上都发挥了作用。

如在2016年,中消协曾发起3次集体约谈,以及10次单独约谈,其中包括就马尔姆系列柜子倾倒伤人问题约谈宜家公司,促使宜家公司宣布将在中国销售的马尔姆系列柜子纳入全球召回范围;就三星NOTE7手机自燃爆炸问题约谈三星公司,三星公司对中消协提出的9条具体要求认可并全部落实;就苹果6S等型号手机异常关机问题约谈苹果公司,苹果公司宣布召回苹果6S等手机。中消协对前述的汽车合格证抵押贷款集体约谈后,帮助部分消费者拿到了合格证,包括黑龙江56个,湖南78个,山东81个。

建言

中消协秘书长 常宇:

必要时联合约谈

消协的约谈制度能够更加及时和有针对性地为民众维权带来便利,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行政执法的有限性。

下一步,中消协以及各级消协组织将继续积极贯彻《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的规定,重点加强对新兴行业、投诉多发行业以及公共服务业的监督,通过对投诉数据的分析,以及对消费者咨询、建议的收集,从中发现具有典型性的、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并约谈相关企业。

消协组织在开展约谈后,还将加强对约谈效果的跟踪与监督,对于约谈后拒绝改正其错误做法的企业,将通过媒体曝光、发布相关警示,甚至可能会对其提起公益诉讼,以保证约谈的效果。同时,消协组织也将探索与工商、司法等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必要时组织联合约谈,以增强约谈的严肃性与震慑力。

媒体从业者 江先生:

公开直播约谈会

消协就消费者权益问题约谈企业,是一个不错的工作机制。

我希望,消协组织的约谈能更加公开、透明。消协约谈企业,其实是代表消费者去谈,理应得到消费者的支持,也应该受消费者的监督,约谈的过程,约谈的内容都应该是公开、透明的。比如去年中消协约谈在线旅游企业,约谈汽车企业,都曾邀请媒体参加约谈。这样就很好,媒体的报道,让消费者知道约谈的内容;媒体的参与,还增加了参加约谈企业的压力,促使企业更快更好地解决消协提出的问题。希望消协组织以后能多开这样的公开约谈会,甚至可以直播约谈会,这样会有更好的效果。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联系方式

声明:凡本网注明“中国质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本网转贴的文章均转载自国家正规网站,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致电010-64209133 京ICP证030750号 京ICP备0903611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1
版权所有:中国质量检验协会Copyright © 2011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