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15年度报告:滥用优势强买卖 任性垄断遭重罚

回顾

开出6.7亿巨额罚单

利乐发源于瑞典,是一个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液体食品包装设备、技术服务、包装材料以及为液体食品生产企业提供生产线设计方案的大型跨国集团。

2009年至2013年期间,利乐凭借其在中国大陆液体食品纸基无菌包装的支配地位,在提供设备和技术服务过程中搭售包材、妨碍原料纸供应商向其竞争对手提供原料纸、妨碍包材市场的公平竞争。国家工商总局根据举报,于2012年1月对利乐涉嫌垄断行为进行立案,并开展了持续4年多的全面深入调查。根据调查,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利乐违反了《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利乐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16年11月16日公布对利乐集团有关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近6.7亿元的处罚决定书。

除了惩罚利乐,国家工商总局还对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开刀亮剑”。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的公告》,针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对公用企业的霸道行为继续打出“组合拳”,共罚没金额1.67亿元,退赔多收费用及减少消费者经营者损失4.7亿元。

全国各地工商机关对公用企业也是频频亮剑:

2016年11月,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在住宅小区给水安装等工程中指定交易相对人,江苏省工商局认定其为限定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665347.08元,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罚没款共计5500418.74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烟台市牟平区供电公司因为在组织建设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时,将9家新建住宅小区临时用电工程交由其关联企业山东恒源电力有限公司进行施工,被山东省工商局实施反垄断调查。2017年2月7日,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因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江苏省工商局处罚2000余万元。

另悉,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对软件巨头微软的反垄断调查正在进行中。

分析

垄断侵害消费者权益

《反垄断法》所称的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垄断地位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垄断优势应当合理使用,滥用将违反《反垄断法》,面临严厉的处罚。公用事业因为关系民生,全国工商机关一直保持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的高压监管态势,严厉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垄断性行业多与百姓息息相关,由于缺少竞争压力和发展动力,加之缺乏有力的外部制约监督机制,服务质量往往难以令人满意,经常会违背市场规律、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价格垄断也拉高整个社会成本。面对一些一家独大的企业,消费者在选择经营者或竞争性产品时难免会受到限制。经营者与消费者地位悬殊,在交易时,权利完全不对等,这种情况也不利于行业发展。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的权利容易受到侵害。

有专家指出,造成我国现阶段投资不足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点就是很多高利润的行业都是市场禁入的垄断行业,在这些行业中,垄断导致低效,行业发展反映不出真实的利润状况,造成极大的浪费。垄断行业依靠自然因素、行政权力或者生产集中度造成的优势,强迫消费者接受不平等价格。由若干厂商合谋串通形成的价格垄断更是一种市场暴力,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公开侵害。

工商等部门加大对跨地区具有行业性特点的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将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促进降低企业政策性成本和基础服务成本,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从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建言

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韩续:

建立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

立法机关可以建立反垄断的民事诉讼制度,明确实施垄断行为将对消费者承担的赔偿责任,以确保消费者在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公权力救济,也可以学习国际经验,制定出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垄断类犯罪行为。

反垄断执法机构及相应职能组织应依法行政,公开制度杜绝袒护,秉公执法树立威信,严格管理常抓不懈,使不法者无可乘之机。具体来说,应严格执行《反垄断法》第五章的内容,反垄断执法机构及相应职能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指定销售、购买商品;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自由流通;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招投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经营者在面对“经营者集中”的诱惑时,应恪守商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垄断企业更应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的规定,避免招致惩罚。水电等公用企业应主动及时地公开经营信息,切实发挥价格听证制度的作用,杜绝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做法。

消费者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不畏惧不公平的消费条件,与垄断企业、水电等公用企业据理力争,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乃至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江苏科技大学学生 武凡靖:

市场应提供更多消费选择

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它让人们自由发挥,竞技较能,优胜劣汰,提高效益。垄断限制竞争,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行业垄断对于其他竞争者来说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行为,削减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希望市场提供更多的消费选择,让消费者能多重比价,优中选优,满足自身的消费需求。

河北省石家庄市民 王晓君:

反垄断提振消费者信心

国家相关部门对垄断行业的查处,给普通消费者提振了信心。我们希望政府部门反垄断执法能继续深入到城乡基层,彻底杜绝垄断现象,只有形成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才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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