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德玛化妆品贸易有限公司

http://www.bioderma.net.cn

上世纪70年代,贝德玛凭借着“生物科技解决肌肤问题”的独特理念,逐渐成为行业领军者。这项首创性的科学方法是以遵循皮肤的自然生态规律为前提,研发医学美容护肤产品。

贝德玛的所有研究都围绕着“健康肌肤”——肌肤的细胞结构及生理平衡而展开。我们的肌肤承受着外界环境的变化和压力,疾病、药物治疗、衰老和许多其他因素都可能引发肌肤的失衡。一直以来,贝德玛都在不懈努力破译肌肤的密码。贝德玛帮助重启肌肤的自然状态,抵御外界侵袭,修护肌肤功能,使肌肤达到健康的状态。

源于遵循肌肤自然生态规律的理念,贝德玛通过仿生技术“模拟肌肤生态系统”,令产品成分和作用机理更匹配肌肤。贝德玛选择纯粹的激活因子,从皮肤中找到自然的分子,直接作用于问题肌肤上,引导肌肤自我修护。

一直以来,贝德玛都在为每一类肌肤寻找更高效及高耐受性的解决方案。为了实现最大化的安全性,贝德玛产品仅包含非常少的成份,活性因子的使用点到即止。根据权威健康部门的建议,贝德玛尽可能排除使用任何在皮肤学中未经论证的产品成份,所有的产品开发严格遵循配方约章,以确保品牌在科学论证方法上长期以来所保持的优势地位。凭借着从不折衷妥协的研发态度,贝德玛护肤产品可有效减少肌肤刺激,加强肌肤耐受性。其独有的皮肤科学高级配方D.A.F.专利认证成分令产品效果发挥出色。

企业质量诚信承诺


BIODERMA约章

生物学认证:所有贝德玛产品都由生物学家和皮肤专家两组团队共同打造,通过长期研究生物学作用机制在皮肤上引发的不同成效和结果,不断修正配方。

肌肤耐受性:贝德玛独创的专利成分D.A.F.令肌肤更具耐受性,并增强肌肤自身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

皮肤学安全性:仅使用有必要的成分,纯活性成分用到即止,肌肤上已发现的天然分子结构优先使用。

科学认证的活性成分:贝德玛产品所使用的成分和因子需满足我们配方的两项基本原则:生物高效性和皮肤安全性。

原材料选择:贝德玛要求所有产品用到的原材料和成分均已经通过专业的皮肤学认证,以确保有效和安全。

安全性和有效性测试:贝德玛的每一个产品都符合权威卫生机构和皮肤科协会签发的要求。

临床实验:所有贝德玛护肤产品都在皮肤专家、抗敏专家和毒理专家的监督下经过了临床研究,随后这些研究成果定期地发表在相关的科学期刊中。

可靠追溯性:贝德玛承诺严格监管产品源头,尽力确保每一件产品成分的完整追溯性,遵守化妆品行业标准。

主要产品:贝德玛化妆品

企业图片展示 - 当前图片是第1张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8月23日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部署安排在2019年9月联合开展以“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的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为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确定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由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联合主办,并重点部署“开展质量主题宣传,大力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有效激发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也特别要求“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大力开展‘质量月’活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诚信自律、规范经营”“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的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活动,推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助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原隶属于原质检总局,现隶属于市场监管总局),自2004年开始就连续多年在全国“质量月”活动中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因为具备形式新颖、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组织发动深入、企业参与积极、社会各界互动性强、媒体舆论报道广泛等特点,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已经成为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活动之一。

为持续助力企业积极承担质量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营造全社会共同重视和推动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不可或缺积极努力,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代表各地区、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较高和质量责任、质量诚信、质量安全、质量水平、质量发展、质量创新具有良好示范带头作用的近两千家标杆典型企业再次在2019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开展了“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消费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联系方式
中国质量网 | 中国质量检验信息网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 联系我们
声明:凡本网注明“中国质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本网转贴的文章均转载自国家正规网站,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致电010-64209133 网站许可证号:京ICP证030750号 网站备案:京ICP证03075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1
版权所有:中国质量检验协会Copyright © 2011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