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0多个厅局和相关行业协会 联合开展质量月活动
每年9月份为一年一度的全国质量月。自治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质监局)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委等40余个厅局委办及行业协会开展以“加强市场监管 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质量月活动。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宣部等34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质量强区办)向相关单位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质量月活动。
自治区质量强区办要求各部门、各行业协会要根据《通知》和自治区有关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质量强区战略的要求,做好全区相关领域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组织落实等工作。要紧紧围绕质量月活动的指导思想,结合质量月活动主题,在质量提升、质量整治、质量宣传、质量共治、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要注重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各类社会中介组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特色活动,提升全行业的诚信水平和质量竞争力。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观念,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企业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将“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植根于企业文化之中,并成为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核心价值观。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提高新闻媒体、广大企业、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中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全国“质量月”活动第40个年头。40年来,我国“质量月”活动持续开展,推动我国产品质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逐步改善,全社会质量意识普遍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