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qingyuangroup.com

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特种油(蜡)生产技术应用研究专委会发起单位和首届主任单位,创立于1986年,总注册资金26.5亿元,现有员工4200余人,是一家以石油化工为核心,现代物流和装备制造为两翼,塑料薄膜、国际贸易、财务金融、合成材料、医疗养老等产业为补充的国有参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营业务包括高端润滑油基础油,食品级、化妆级、医药级白油等特种油产品的研究生产;国Ⅵ汽柴油等成品油生产;公铁保税物流;高端机械装备制造;塑料新材料;国际贸易等。

清源集团先后承担多项“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和“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如今已荣获64项国家专利和10项省级科技成果,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产品荣获“中国名牌”等国家级荣誉。特别是在全馏分润滑油基础油加氢、高清洁油品开发等领域研究成果显著,现为全国润滑油企业联盟副主任单位、山东省润滑油行业协会会长单位,并跻身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100强、山东省企业100强、淄博市工业企业50强前列。

企业质量诚信承诺


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建设“质量强国”,本企业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产品的期待和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二、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标准,不制假、不售假,杜绝虚假宣传,坚决抵制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失信违法行为,不侵害其它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计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原材料、生产过程、产品出厂和储运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四、建立质量安全事故主动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时解决消费者的质量投诉,自觉履行产品质量召回、“三包”等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本单位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将失信违法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

企业质量提升经验业绩及体系建设


清源集团为改变国内高端润滑油基础油,特别是高粘度产品大量依赖国外进口现状,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从2009年,从成品油普通生产模式向润滑油型炼厂转变,积极规范、引导行业发展,布局高端润滑油的民族品牌建设,在山东省“厚道鲁商”品牌形象榜上榜企业名单中,榜上有名。

清源集团高度重视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在全国全行业范围内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力推建设质量强国。多次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全国润滑油企业联盟名义组织开展“质量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推动和完善润滑油行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行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

主要产品:食品级、医药级、化妆品级白油,基础油,润滑油,国Ⅵ柴油

  • 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图片展示 - 当前图片是第1张

为促进质量强国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于2018年9月以“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共同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我国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我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自2004年就开始持续组织开展的“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作为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具有广泛关注和重要影响的主要专题活动之一,充分结合质量发展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内容,积极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主题明确、企业参与积极、社会各界互动性强、媒体舆论报道广泛,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建设质量强国的各项部署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搭建质量文化建设的桥梁、引导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激发质量提升和质量发展动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均产生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

2018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海关总署、广电总局、银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团中央等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办单位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8〕131号),并在《2018年全国“质量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中明确部署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开展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标识应用服务专项推广活动。

按照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部署和安排,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决定继续组织一批重质量、讲诚信的质量诚信标杆企业和质量提升典型企业在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并向广大质量诚信倡议企业推广应用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标识,引导企业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坚持质量第一,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

质量月标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消费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联系方式
中国质量网 | 中国质量检验信息网 |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 联系我们
声明:凡本网注明“中国质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本网转贴的文章均转载自国家正规网站,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致电010-64209133 网站许可证号:京ICP证030750号 网站备案:京ICP证03075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1
版权所有:中国质量检验协会Copyright © 2011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