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同利家电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同利家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利家电)作为包头地区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成立于1985年,是一家以经营家用电器产品为主的区域性连锁企业,始终坚持“优质服务,薄利多销”的经营理念,依靠准确的市场定位和不断创新的经营策略,得以蓬勃发展。目前在包头地区拥有6家直营门店,经营面积3万多平方米,员工逾千人,占领包头家电销售市场60%以上市场份额,雄居行业榜首。

在33年的发展历程中,同利家电不断追求创新、完善经营,强调提高经营商品的全面、档次与科技含量,始终站在家电业发展的最前沿,全面引领家电消费潮流,紧跟家电的发展趋势,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以“诚信经营”为立业之本,与全球知名家电制造企业保持紧密、友好、互助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为众多知名家电厂家在内蒙地区的最大的经销商。品牌认知度在包头市场超过90%,在消费者心目中更是享有良好声誉。

近年,同利家电提出“铸精店,赢天下”、做精品时尚卖场,做贴心服务的全新发展思路。把现有门店全面升级改造,在原有大规模卖场基础上向超大规模发展,各店以更加高端、时尚、潮流、丰富”的精品门店形象的姿态展现在鹿城市民面前。

每一个经过精心改造过的卖场,无论从灯光照明、到广告牌立柱、厂家的品牌形象都以国际卖场的标准出现。从商品的布局、摆放,到入驻的品牌、出样的商品,全部严格筛选,整体提升了卖场的档次。为广大供应商搭建了全面展示企业品牌形象、更大的商品展示空间和全新的销售平台,满足了广大消费者一站式购物需求,让广大消费者进店就有宾至如归的全新的体验。

同利家电33年的诚信经营获得了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交口称赞,并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认可,相继获得: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国消费者协会颁发的“国家级诚信维权单位”、“全国文明诚信示范单位”、被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列为“中国诚信经营AAA及示范”企业、全国家电零售“质量、服务、信誉”公众满意度十佳典范单位荣誉称号”等多项荣誉称号。

2014年11月,在中国家用电器商业协会主办的2014年金筹奖暨“双百”颁奖盛典活动中,同利家电荣获“2014中国家电流通百强企业”荣誉称号;同利家电董事长祁松柏先生荣获“2014中国家电十大年度人物”荣誉称号;同利家电三位店长“2014年中国家电行业百名杰出店长”荣誉称号。2015年9月,同利家电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商业联合会评为“全国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2016年5月,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授予“全国质量信用先进企业”荣誉称号。2016年6月,再次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2016年10月,在中国家用电器商业协会主办的2016年中国家电流通年会颁奖盛典中,同利家电成为本次全国家电行业最高级别的颁奖盛典中唯一荣膺四项大奖的家电连锁企业,荣膺“2016中国家电流通行业突出贡献奖”、“2016中国家电流通行业百强”企业,同利家电总经理祁莹荣获“中国家电30年巾帼英雄”、同利家电友谊店贾美丽店长荣获“2016中国家电金牌店长”称号。2017年3月15日,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授予“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2018年3月15日,再次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授予“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同时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评为“全国百家质量诚信标杆示范企业”。

诚信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同利家电以为消费者提供贴心的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己任,为加快本地区经济增长的健康发展,带来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利家电发展历程:

1985年7月,青山区南市场94号,占地90平米的“同利商行”成立。同年成立了自己的售后服务中心。

1992年11月,“同利商行”更名为“包头市同利交电商场”,并在原基础上扩大了经营面积,增加了经营品种,达到了中等规模。

1998年10月,现在的同利总店西厅建成并投入使用,营业额不断攀升。

2000年12月18日,同利在昆区电子楼东成立了北龙分部,正式进军昆区市场。

2001年9月,同利青山分部四角店开业,扩大了经营面积,使经营品种更加齐全。

2002年6月28日,3000多平方米的东河超越店正式成立,使同利在包头家电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

2002年11月底,经过重新规划,同利装修了科学路卖场,形成了更具现代化气息的卖场布局。

2004年5月1日,占地面积6000多平方米的友谊大街店开业,同利进一步扩大了在包头家电业的市场占有率。

2005年12月,同利成功完成了ERP系统建设,保证了经营过程中进、销、存的准确无误,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使同利在现代化企业管理道路上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竞争力。

2007年3月,同利进行了改制,成立了集团公司,更名为“包头市同利家电有限责任公司”,这一转变,使企业规模发展上了新的台阶。

2008年12月20日,昆区白云路店开业。

2010年10月20日,同利建造“同利家电仓储物流园”,规划用地52亩,建设库房16500平米,物流办公调度大楼1500平米,车库近3000平方米,满足了企业不断发展的物流配送需求。

2010年12月21日,同利青山区文化路店开业。

2011年6月17日,同利东河区二宫店开业。

2015年9月3日,同利高新区红星美凯龙店开业。

同利家电所获荣誉:

1988年5月,成立仅三年的同利获得了包头市青山区物价局颁发的“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荣誉称号。

1994年3月,被包头市工商局、包头市消费者协会评为“无假冒商品单位”。

1996年3月,荣获包头市消费者协会“诚信单位”。

1996年8月,由包头市工商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1997年1月到2006年,由市级“诚信单位”晋升为自治区级“诚信单位”。

1997年8月,被包头市统计局考核认定为“包头市家电销售十强企业”。

1999年1月,由内蒙古自治区团委命名“青年文明号”单位。

2003年11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2004年12月,被包头市青山区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3年至今,年年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国家级“诚信维权单位”。

2003年到2007年,连续被包头市市委宣传部、包头市经贸委和市精神文明办公室等十部委联合评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

2006年,被包头市政府评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集体。

2006年,被中国消费者报列为“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上榜荣誉单位。

2007年,被中国消费日报列为“全国诚信企业光荣榜”上榜荣誉企业。

2007年,被内蒙农业银行评为3A级信用单位。连续多年被包头市税务局评为纳税先进单位、纳税大户。

2008年3月,又被包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文明诚信市场”。

2008年10月,被包头市商务局、包头市品牌协会评为包头首批“包头品牌”企业。

2009年3月,被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评为自治区“四星级诚信单位”。

2010年1月,被包头市政府评为“2009年度发展服务业先进企业”。

2010年1月,被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活动组委会评为第六届创建“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上榜荣誉单位。

2010年1月,被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国工合企业信用评价办公室评为“2009年度全国文明诚信示范单位”。

2010年6月,在“全国服务业公众满意度调查新闻发布暨首届全国公众满意最佳典范品牌颁奖盛典”中,同利家电荣膺全国家电零售“质量、服务、信誉”公众满意十佳单位。

2010年7月,被《中国质量万里行》市场调查中心列为2010年度创建首批“中国质量信用企业”单位,同利家电董事长祁松柏以其倡导企业诚信经营取得的成就,被评为2010年度创建首批“中国道德信用建设企业家”的称号。

2010年8月,被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活动组委会评为第七届创建“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上榜荣誉单位,同利家电董事长祁松柏由于诚信经营方面成绩突出,对诚信建设做出一定贡献,被评为2010年度“中国诚信优秀企业家”。

2010年9月,被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评级与认证中心评为“中国现代服务行业十大诚信企业”。

2010年12月,被自治区宣传部、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检验检疫局、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等七部委联合评为“全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

2011年1月,被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授予“质量、服务双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1月,被青山区委、区政府授予“十强民营企业”荣誉称号。

2011年2月,被包头市委、市政府评为“发展服务业和对外开放先进企业”

2011年2月,被包头市委、市政府授予“安置就业先进民营企业”荣誉称号。

2011年5月,被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心评为“中国企业诚信经营5A级示范单位”。

2011年6月,被《中国质量万里行》市场调查中心评为首批创建“全国优质服务公众满意单位”。

2011年10月,被北京《现代家电》杂志社评为首批创建“全国优秀区域家电零售企业”。

2012年1月,被《中国质量万里行》市场调查中心、新闻网、企业频道评为“全国家电服务业315展播品牌”。

2012年1月,被中国经济贸易促进会授予“中国经济建设诚信企业”。祁松柏董事长被授予“中国经济建设诚信企业家”荣誉称号。

2012年1月,在包头市统计局、包头市商务局、包头市消费者协会、包头日报社等单位联合进行的“2011年第一届包头百姓最满意品牌民意调查”活动中,荣获“包头百姓最满意连锁家电卖场品牌”荣誉称号。

2012年2月,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全国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诚信)评价活动组委会举办的“全国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诚信)评价活动”中,荣获“全国零售商公平交易(诚信)行业十佳企业”称号。

2012年3月,被第八届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上榜单位年会,创建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活动组委会列为“中国诚信建设AAA级示范单位”,同利家电董事长祁松柏由于诚信经营方面成绩突出,对诚信建设做出一定贡献,被评为“中国诚信优秀企业家”。

2012年3月,被包头市委、市政府评为“发展服务业和对外开放先进企业”。

2012年7月,同利家电董事长祁松柏由于诚信经营方面成绩突出,被包头市青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诚实守信道德模范”。

2012年10月,被《中国质量万里行》市场调查中心列入创建“全国优质服务公众满意单位”。

2013年1月,在包头市统计局、包头市商务局、包头市消费者协会、包头日报社等单位联合进行的“2012年第二届包头百姓最满意品牌民意调查”活动中,荣获“包头百姓最满意连锁家电卖场品牌”荣誉称号。

2013年1月,被《中国质量万里行》市场调查中心列入2013年首批创建“中国3.15诚信企业”。

2013年3月,被第九届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上榜单位年会,创建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活动组委会列为“中国诚信经营AAA级示范企业”;同利家电董事长祁松柏由于诚信经营方面成绩突出,对诚信建设做出一定贡献,被评为“中国诚信优秀企业家”。

2013年6月,被《中国质量万里行》市场调查中心列入创建“全国优质服务公众满意单位”。

2013年6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办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内蒙古自治区私营企业管理办公室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文明诚信私营企业”。

2013年10月,被国家质检总局与中共中央宣传部等26个部门共同授予“全国质量诚信先进单位”。

2013年10月,被全国服务业公众满意度调查活动组委会授予“中国家电网购市场公众满意示范单位”。

2013年12月,由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经济》杂志社、中国信用平台、北京大学教育文化与品牌战略研究所共同举办的:第三界诚信中国论坛暨诚商中国年度颁奖盛典中被授予“诚信中国信鼎·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2014年1月,在包头市统计局、包头市商务局、包头市消费者协会、包头日报社等单位联合进行的“2013年第三届包头百姓最满意品牌民意调查”活动中,荣获“包头百姓最满意连锁家电卖场品牌”荣誉称号。

2014年3月,被《中国质量万里行》市场调查中心列入2014年首批创建“中国3.15诚信企业”。

2014年3月,在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主办的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和服务诚信承诺”专题活动中,同利家电被授予“全国质量和服务诚信优秀企业”荣誉称号。

2014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2014年9月,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授予“全国质量诚信优秀典型企业”荣誉称号。

2014年11月,在中国家用电器商业协会主办的2014年金筹奖暨“双百”颁奖盛典活动中,同利家电荣获“2014中国家电流通百强企业”荣誉称号;同利家电董事长祁松柏先生荣获“2014中国家电十大年度人物”荣誉称号;同利家电三位店长“2014年中国家电行业百名杰出店长”荣誉称号。

2014年11月24日,2014年第四届“中国家电营销年会”在上海隆重开幕,同利家电凭借在内蒙地区遥遥领先的市场占有率、强劲的发展势头以及在全国家电行业的影响力,荣获了本次中国家电营销年会大奖——磐石奖。

2015年3月12日,行业权威“2015中国家电产业年度渠道商大会暨艾普兰颁奖典礼”在上海隆重召开,同利家电被中国家电协会评为“中国家电渠道商卓越服务奖”。

2015年3月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主办评为“全国诚信经营优秀典型企业”。

2015年3月,被《中国质量万里行》市场调查中心列入“全国诚信经营3.15放心单位”。

2015年9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商业联合会评为“全国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称号。

2015年9月,内蒙工商总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2015年9月,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授予“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荣誉称号。

2016年3月,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授予“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企业”荣誉称号。

2016年5月,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授予“全国质量信用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2016年6月,再次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2016年9月,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授予“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荣誉称号。

2016年10月,在中国家用电器商业协会主办的2016年中国家电流通年会颁奖盛典中,同利家电成为本次全国家电行业最高级别的颁奖盛典中唯一荣膺四项大奖的家电连锁企业,荣膺“2016中国家电流通行业突出贡献奖”、“2016中国家电流通行业百强”企业,同利家电总经理祁莹荣获“中国家电30年巾帼英雄”,同利家电友谊店贾美丽店长荣获“2016中国家电金牌店长”称号。

2017年3月15日,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授予“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2017年6月16日,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授予“全国质量信用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2017年9月29日,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授予“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荣誉称号。

2018年3月15日,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授予“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2018年3月15日,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授予“全国质量信用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2018年3月15日,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评为“全国百家质量诚信标杆示范企业”。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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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质量强国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于2018年9月以“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共同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我国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我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自2004年就开始持续组织开展的“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作为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具有广泛关注和重要影响的主要专题活动之一,充分结合质量发展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内容,积极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主题明确、企业参与积极、社会各界互动性强、媒体舆论报道广泛,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建设质量强国的各项部署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搭建质量文化建设的桥梁、引导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激发质量提升和质量发展动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均产生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

2018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海关总署、广电总局、银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团中央等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办单位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8〕131号),并在《2018年全国“质量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中明确部署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开展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标识应用服务专项推广活动。

按照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部署和安排,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决定继续组织一批重质量、讲诚信的质量诚信标杆企业和质量提升典型企业在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并向广大质量诚信倡议企业推广应用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标识,引导企业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坚持质量第一,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

质量月标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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