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合作整顿市场 有效清除炒信毒瘤

随着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炒信行为也随之出现,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导致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为铲除网络炒信这一毒瘤,从2017年起,浙江省工商局与阿里巴巴等网上交易平台密切合作,发挥政企协同优势,共同推动网络市场的治理与规范。

深度合作 精准监管

2017年3月29日,浙江省工商局与阿里巴巴签订了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推出了合力打击网络违法行为、扶持小微电商成长、共建大数据交互平台、规范互联网广告产业、提升网络消费环境、共建深化合作机制等19条合作举措。在加强平台治理与网络监管方面,包括了推动法律法规完善、构建诚信体系、保护知识产权、重拳打击炒信等内容,特别是把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引入到了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

共建平台——实现大数据交互共享。浙江省工商局与阿里之间通过建立大数据交互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对接,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实现政企间信息数据的无缝对接和实时共享。在数据交互的基础上,大数据协同打假变成现实。浙江省工商局根据网络交易定向监测、消费者举报维权信息,以及阿里提供的涉嫌网络经营违法信息,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网络打假专项行动,发布网络违法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阿里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对涉及不合格、假冒伪劣、侵权等商品,按照有关要求快速有效处置。

主体校验——确保经营主体身份真实。通过双方的交互平台,阿里将电商主体相关涉网信息推送给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工商局向阿里开放网络经营者的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库,将电商主体的相关登记信息与阿里及时互通,阿里对申请进入平台交易的电商主体身份、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核对,建立登记档案,并督促、规范电商主体完善相关主体信息,最大程度地确保了主体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信用体检——实施政企联合惩戒。诚信体系的健全与否,对网络经营的整体环境将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浙江省工商局联手平台加快完善电商诚信体系建设,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网络经营主体的信用情况,完善网络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归集、公示、惩戒等机制,并向阿里交互工商日常监管中涉及的网店信用信息。浙江省工商局与阿里巴巴通过对22.48万家网店主体信用情况的体验校验,发现共有3437家网店主体被工商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占比1.5%。对在平台上经营的失信主体,阿里巴巴已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督促网店落实整改,从而达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效果。

双管齐下 遏制毒瘤

2016年,浙江省工商局与淘宝、天猫平台加强沟通交流,打击网络炒信取得重大突破,共查处了349起炒信案件,摧毁5家炒信平台,在行业内产生了极大的震动。

2017年,在深入建立协作机制后,打击网络违法行为的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在为期6个月的浙江2017“红盾网剑”专项执法活动中,浙江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3819件,涉案金额3.487亿元,罚没款4680多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0起,主要案件指标同比均增长100%以上。

2017年3月,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协作平台提供的信息,对杭州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旗下的“多米部落”网站涉嫌网络刷单。调查发现,从2017年1月至3月,该公司运营的“多米部落”网络刷单平台注册刷单商家数为1500家,发布刷单任务商家数200家,注册刷手数量为3000个,接受刷单任务的刷手数量为300个,商家刷单量为55040单,刷单金额2861880元。

根据前期摸排的线索,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2月对位于西湖区五洲国际商业中心的杭州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运营名为“速推精灵”的空包网站。经查证:该公司于2016年3月开始通过其旗下空包平台——速推精灵从事网络空包物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购买空包物流单号的价格是:天天快递的物流单号1.95元/单、圆通快递2.7元/单、全峰快递1.7元/单,其中全峰(京东)的物流单号1.4元/单。当事人售卖空包物流单号的价格是:天天快递会员价2.4元/单、代理价2.1元/单;圆通快递会员价3.35元/单、代理价3.05元/单;全峰快递会员价是2.25元/单、代理价2.05元/单;其中全峰(京东)会员价2元/单、代理价1.6元/单。自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当事人运营的速推精灵空包网络平台注册商家有2286家,注册刷手1947个,发布空包物流任务106万单,涉及空包物流金额229万元;刷流量涉及金额343万元,其中涉及京东平台刷流量133万元,淘宝平台刷流量210万元。

刷单入刑 震慑犯罪

2017年6月20日上午,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刷单组织者李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一审判决五年六个月,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这也是阿里巴巴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并向警方输送刷单线索,进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

2013年2月,被告人李某某通过创建“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和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吸纳淘宝卖家注册账户成为会员,并收取300-500元不等的会员费和4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李某某通过制定刷单炒信规则与流程,组织及协助会员通过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在淘宝网上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虚假好评,进而提升淘宝店铺的销量和信誉,欺骗淘宝买家。截至2014年6月,李某某非法获利90余万元。

李某某在炒信过程中非法获利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会员费和培训费,每名会员需交540元;二是卖任务点的收入,以每个点5元的价格出售获利;三是帮助别人炒信获利;四是销售空包获利,通过代售空包的差价牟取利益。

2014年初阿里巴巴运用大数据手段发现“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在淘宝网上存在刷单行为。同年5月,阿里向杭州市经侦支队报案,李某某随后被传唤到案。2016年6月,李某某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至余杭区法院。

余杭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的信息仍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且属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当庭宣判,李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予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

庭后,主审法官俞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网购环境需要净化,刷单行为不仅影响消费者购买时的判断,也容易带来交易风险。如果不建立一个正常的网络交易环境,不仅对消费者个人甚至对整个网络经济的发展都会有影响。

2017年2月15日,阿里首次起诉刷单平台不正当竞争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阿里向刷单平台“傻推网”所属公司索赔216万元。“阿里打击刷单绝不手软,刷单产生的交易量一律清零。”阿里巴巴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表示,“我们对刷单、炒信等现象一直是‘杀无赦、斩立决’,这次用刑罚惩治刷单组织者,可以说是重大的司法成果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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