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添动力 点燃发展新引擎

——代表委员热议“科技成果转化难”问题

适应和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关键是要依靠科技创新转换发展动力。新时代中国发展进入新阶段,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要点燃发展的新引擎。3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着眼国家战略需求,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引进国内外顶尖科技人才,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鼓励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融通创新,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当前,科技成果转化难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面对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可应用科技成果率不高、企业和个人参与科研项目不积极等问题,在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纷纷建言,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是推进产业创新的有效途径。要着力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与产业深度融合,打破科技成果转化瓶颈,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新时代,跟随总书记,让世界爱上中国造。”聆听总书记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后,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第一时间写下这句话,发给格力的同事们。“全球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证明,企业只有自己培养人才,自主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在全球市场中把握主动权,成为走向世界的民族品牌。我们要响应总书记的号召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用核心技术为全世界带来生活品质的改善,让世界爱上中国造。”董明珠说。

“听完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让我们倍感振奋,但要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关键在于打破体制机制上的障碍。”多年从事无煤柱自成巷开采技术创新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何满潮认为,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企业的整体创新实力明显增强,但还缺少一批能够在行业内引领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国际话语权的创新型企业。在他看来,这需要我国攻克和积攒一批具有颠覆性的原创技术。

“颠覆性原创技术具有独寡性、经济效益的巨大性,这种技术具有极大的核心竞争力与经济效应,但目前国内在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一切束缚创新驱动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评,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建立以影响力和应用效果为标准的成果评价方法,引导科研人员更加重视创新的质量、价值和实质贡献。”何满潮表示。

和何满潮持同样观点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所长、党委副书记胡明春。他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有悖于激励创新的陈规旧章,要抓紧修改废止;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繁文缛节,要下决心砍掉”,说到了国有企业、军工科研单位的心坎上。

“面对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机遇,要实现在核心技术领域领跑,实现弯道超车,我们必须按照报告部署,彻底破除机制不够开放、体制不够灵活的束缚,打破条块分割专业分散的局面,支持企业引入一流创新人才一流创新团队,支持企业创造更多原创性颠覆性成果,支持企业加快成果产业化,取得更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胡明春建议,要在企业和科研院所稳步实施岗位分红权激励,推进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建立起短期、中期、长期多种激励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激励模式,“要尊重知识、尊重创造,让创新人才名利双收,形成企业和科研院所可持续发展的长期动力。”

知识产权是科技成果的重要价值体现。知识产权创造是源头,保护是关键,运用是目的。面对庞大的创新成果,如何将其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是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知识产权融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

“政府工作报告鼓励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融通创新,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对此我举双手赞成。”全国人大代表、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丽芬表示,江苏阳光在产学研合作中获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与高校联办研究院不仅推动创新成果落地,也让创新成果实现了更高的价值。

“接下来,我们还将与更多的高等院校合作,以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合作前提,整合资源,在功能纤维材料领域开发高附加值、高品质、有特色的产品,并且在纺纱新技术、数字化纺织、纺织生物技术和高端纺织品等方面开展原创技术研究,引领产业新趋势。”在报告的激励下,陈丽芬信心满满。

除了加大在产学研用方面的协同创新,让创新成果直接服务于产业发展,运用金融资本,放大知识产权的价值也是拓宽创新成果运用途径的有效手段之一。近年来,以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标的获得融资在国内早有尝试。以专利为例,过去5年,我国专利质押融资总额突破2200亿元,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可否认,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副市长陈群建议,要加大对高价值专利的培育,探索建立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贷款的第三方担保机制,探索政府风险补偿机制、担保银行风险分担机制、知识产权融资保险机制,推动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与推广;借鉴其他领域资产证券化的经验,建立起一套适用于知识产权的证券化模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拓“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融资渠道。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的“最后一公里”,决定着科技创新的成败。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迫切需要拉近创新与应用的距离,不让成果变“陈果”。(信息来源于知识产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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