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优惠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保华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保华表示,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是一项耗时长、难度大、深具社会意义的工作,建议尽快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出台招标采购和医保优惠政策。

陈保华代表建议,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直接纳入国家和各省区市医疗保险目录,并制订与原研药品相同的医保支付标准,按照同一额度予以报销。同时,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在招标和议价时与原研药品同等对待,予以与原研药同等的质量层次和议价规则。在药品集中采购中,优先采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打破“一品二规”的限制,可以作为第三品规;在招标周期内,但在集中采购或区域议价中没有入围的产品或规格,允许其直接纳入挂网采购交易目录和议价成交采购目录范围。

陈保华代表建议,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全面配备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制定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的使用比例。落实原研替代和竞价谈判机制。推进药物经济学评价方式,组织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竞价谈判,如原研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不能达到同质同价或药物经济学评价差距较大时,应强制执行仿制药替代原研药,有效降低医保费用支出。(信息来源于“中国食事药闻”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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