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迫切
为推动化妆品行业创新有序发展,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提交了一份关于修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团体提案,建议加快《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进程,更好地指导行业发展。
提案指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是199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部门行政法规。28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环境、居民消费需求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化妆品行业也得到快速发展,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涌现,修订工作势在必行。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修订已酝酿五年之久:2013年,国务院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列入立法计划。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于2013年9月11日公开征求《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意见。2014年11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2015年7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其中第14条“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中,明确提出推动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由国家食药监总局负责落实。今年2月12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在2018年立法计划中。
“目前,居民消费需求正在走向高端化、差异化,化妆品与广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化妆品行业已经成为生活性服务业的一个重要板块。提高化妆品质量十分关键,也是推动化妆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目标。”该提案还建议,希望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增加对化妆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条款和内容。(信息来源于“中国食事药闻”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