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包装物(金属桶罐)

1.产品概述

按照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是指用于盛装具有毒害、腐蚀爆炸、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产品,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产品的包装物、容器产品和属于特种设备的危险化学品容器除外,也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产品分类包括金属桶、金属罐、复合包装、塑料包装、罐体、纸容器、木容器、玻璃容器8个产品单元36个产品品种。金属桶罐是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1)金属桶

金属桶是以金属板材为主要材料,通过冲剪、焊接、卷封等工艺制成的金属容器,具有很好的力学性能,抗冲击能力强,且密封性能良好。由于具有良好的防护性,广泛用于贮运液体、浆料、粉料和固体危化品。

(2)金属罐

金属罐指以马口铁或铝材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容量较小的容器及包装单元。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耐内压性以及很好的刚性和抗跌落性,不易破损。广泛应用于精细化工行业危化品包装。

2.产品监管介绍

(1)我国该产品的监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是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从2003年纳入监管,由国家质检总局发证,自2009年5月1日起,改为省局发证。从纳入生产许可证监管开始,部分地方质监部门每年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抽查,从2011年开始,国家质检总局连续三年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抽查。

(2)国外管理制度简介

有关危险品的国际规章很多,有联合国范围,有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等等,被我国采用和接受的主要是联合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这些规章具有权威性,普遍被世界各国采用,中国作为联合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成员国,有权力也有义务执行这些规章,使危险品的管理、运输和使用尽量按照一个统一的、规范的原则进行。

《国际危规》对危险品进行系统地分类,并对相关危险品包装的级别、材料、结构形式、性能要求、标志等作出规定,这些规定是在各国家和国际组织危险品管理成功经验基础上产生的,加之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因此《国际危规》有关危险品的规定已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

《国际危规》主要包括:

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编写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橘皮书)

国际海事组织(1MO)制定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1MD GCode)

国际航空组织(ICAO)制定的《空运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

欧洲铁路运输中心局(OCTI)制定的《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技术规则》(RID)

欧经会(ECE)制定的《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协定》(ADR)

《国际内河运输危险货物协定》(ADN)

六部《国际危规》最常用的是橘皮书、《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国际空运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其中橘皮书最具有权威性。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UN CETDG)将《危险货物运输规章范本》作为《建议书》的附件,橘皮书从第十修订版起,定名为《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目前已出至第十七版。

3.产品标准情况分析

目前纳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发证范围产品共8个单元36个品种,涉及产品标准31个,相关产品标准50个。

目前我国危包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尚不完善,没有形成专门的危险品包装用产品标准体系或系列,多数产品延用通用产品标准,适用性不强,没有体现出危包产品的质量要求特征,例如:方桶(GB/T 17343—1998)、纸箱(GB/T 6543— 2008、GB/T 16717—1996)、纸桶(GB/T 14187— 2008)、塑料编织袋(GB/T 8946—2013)、复合塑料编织袋(GB/T 8947—2013)、集装袋(GB/T 10454—2000)、钙塑瓦楞箱(GB/T 6980—1995)等产品标准都没有规定或区分盛装危化品时的特殊质量要求。这样既弱化了危包产品发证的技术依据,也给企业的取证带来困惑。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是以相关产品标准作为质量要求和产品检验的依据,同时也是作为技术门槛设置的依据。这种需求客观上推进了产品标准的制定和补充完善,产品纳入生产许可也有力地推动了相关产品标准的贯彻实施,两方面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例如: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以来,纳入发证的36种产品涉及的31个产品标准和50个相关标准在企业得到了很好的贯彻执行,相当一部分产品标准通过修订进一步完善,也推动了如塑料农药瓶(BB/T 0064—2007)、铝质农药瓶(BB/T 0042—2007)、钢制手提罐(BB/T 0064—2013)、化工产品包装用铝瓶(GB/T 22511—2008)等一批新标准的制定。

有关危险品的国际规章很多,被我国采用和接受的主要是联合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这些规章具有权威性,普遍被世界各国采用。作为我国危险化学品包装物运输通用技术要求的国家标准GB/T 12463—200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是在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编写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橘皮书)基础上进行制订,其内容与国际组织的规章接轨。诸多产品标准的安全项目则是与GB/T 12463—2009保持一致。

4.产品质量指标分析

金属桶、罐产品中,涉及人身安全指标主要有气密试验、液压试验和跌落试验,是监督抽查主要不合格项目。

(1)气密试验、液压试验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在运输、装卸、贮存过程中要承受振动、冲击和温升的影响,从而使内装物产生蒸发压力,因此金属包装容器要具有良好的耐压性能。气密试验和液压试验是反映产品耐压能力的指标。检验方法是给金属桶罐特定的气压(通常为20 kPa或30 kPa)和液压(通常为100kPa~250kPa),保压一定时间,看其有无泄漏。如果气密试验或液压试验不合格,表明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不能经受一定的压力,会造成内容物挥发或泄漏,一方面会使内装物受到外界环境的污染,使厂方遭受巨大的经济财产损失,另一方面还会污染环境,甚至危及人身安全。

(2)跌落试验

跌落试验是金属桶罐装满内容物后,在特定高度(通常为1.2m或1.8m)特定角度自由跌落,在内外压力平衡时,看其有无泄漏,是模拟测试包装件在人工或机械装卸和搬运的过程中,发生跌落冲击后,物件的损坏情况。跌落试验不合格,易造成产品在搬运和装卸的过程中,容器无法提供必要的抗冲击保护,以至内容物撒漏或渗漏,造成财产损失危及人身安全。

5.质量现状分析

(1)总体分析

通过2011—2013年抽查合格率的变化来分析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的质量状况变化的原因。列表如下:

表1  2011~2013年抽查合格率比较

年份

抽查数/批次

产品抽样合格率/%

2011年

106

94.3

2012年

151

84.1

2013年

90

93.3

从表1可以看出,2011—2013年产品合格率有所波动,在84%~94%之间徘徊。2011年和2012年的抽查范围是金属桶罐和塑料桶罐,抽查结果显示,连续两年塑料桶罐产品合格率均为100%。故2013年抽查范围仅为金属桶罐,更有针对性。由于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为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地方质监部门已连续多年对其进行监督抽查,且国家质检总局连续3年对其实施监督抽查,大部分企业的质量意识有所提高,产品合格率比较稳定。

多年来监督抽查发现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气密试验、液压试验、跌落试验等项目。

(2)质量问题原因分析

我国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企业以中小规模企业为主,普遍依托于石化、矿产、油漆等行业,由于该产品设计制造的技术含量不高,导致该产品生产企业的规模、技术实力、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小型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不稳定,仍然存在着安全隐患。历次抽查结果显示,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出自小型生产企业占比最高。

另外,随着近年来原材料和劳动力的价格飞涨,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市场价格提升很小,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生产厂家考虑到率先提价对各自市场占有率的影响,都不肯大幅提价,厂家利润率进一步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为了压缩成本,在原材料采购上就大打折扣,导致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生产企业内部因素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则更大,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①部分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质量意识淡薄

个别企业领导的质量意识淡漠,对产品的安全项目没有足够的重视,个别企业甚至使用二次料作为原材料。对标准不理解或不重视,甚至少数企业根本不知道如何改进产品质量。因此,在企业领导安全意识淡薄的条件下,要求提高产品质量是非常不现实的。

②部分企业生产设备陈旧、专业技术水平不高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尤其是金属桶罐,出现气密试验、液压试验不合格,往往都是卷封或卷封与焊缝连接处出现泄漏现象,主要原因就是冲压模具或卷封设备常年使用,没经过检修,以致精度达不到要求,形成工艺缺陷,造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此外,我们在抽样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对基本的专业知识掌握不足,对自身产品执行标准并不清晰或者易与其他产品标准混淆。

(3)部分企业检验设备荒废,不重视出厂检验

按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生产企业,都应具备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并且必须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但是,部分企业获证以后,没有严格按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执行,检验设备只是应付日常检查,而没有真正使用,或者出厂检验项目没做全,导致生产出来的产品有缺陷,而自己却懵懂不知。其实,如果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对每批产品都进行出厂检验,是可以在—定程度上避免不合格项目出现的。

6.消费指南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是指用来盛装危险化学品的产品,主要包括各种金属桶罐(钢桶、钢提桶、方桶、工业用薄钢板圆罐、气雾罐等)、钢塑复合桶、各类罐体(金属罐体、塑料罐体、玻璃钢罐体)、塑料桶罐、编织袋、纸箱、纸桶、玻璃瓶等。由于该产品为中间产品,使用者一般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单位采购时要注意两方面:

(1)危化品企业要根据自身产品特性选择适宜的包装。危化品具有易爆、易燃、有毒、腐蚀性较强等特性,容易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包装只有在其特性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情况下才能起到较好的保护作用,避免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例如:流质与半流质的危化品必须采用具有良好防渗漏性能且密封性很好的包装,如采用钢桶;用于盛装吸湿性易受潮的危化品,应保持干燥并具有防潮性能,如采用铁塑复合桶;不怕挤压的粉末和颗粒状危化品可使用软包装装运,如塑料编织袋等。另外,应针对不同危化品的特性,如易自燃、易腐蚀或遇水遇潮燃烧等特点选择适当的包装形式,如自燃品白磷运输应采用钢桶包装,白磷上面加足够的水层,使之隔绝空气;金属钠必须保存于钢桶中,用煤油浸泡;电石的包装要求用气密封口良好的电石包装钢桶,国家标准要求在电石桶内充入99.99%的高纯度氮气加以保护。

(2)使用单位在选购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时,应选购有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尽量选择生产规模大,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并且定期要求生产企业提供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对产品质量产生怀疑时,送检验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另外,危化品企业应遵守有关危化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化品的运输知识,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属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贮存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应轻装、轻卸,防止容器受损;易碎容器包装的货物,不得拖拉、翻滚、撞击。需要堆码时,包装物之间应有性质与所运货物相容的不燃材料衬垫和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