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回顾和介绍

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1987年在时任国家经贸委副主任时为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筹)

创办《监督与选择》杂志题词

一、国家监督抽查制度诞生。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初始阶段,由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消费基金膨胀,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少数企业片面追求产量而放松了质量管理,迅速崛起的部分乡镇企业也处于质量管理的初级阶段,工业生产中出现了盲目压任务、互相攀比速度的现象,导致部分工业产品质量出现下滑趋势。在1984年第4季度和1985年第1季度表现得尤为明显,引起了党和政府的关注。原国家经委在组织全国范围的质量检查和调查的基础上,向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扭转部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状况的报告》,提出了9项加强质量工作的措施,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实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国务院很快转发了该报告。1985年3月7日国务院[85]国函字32号批复、1985年3月15日国家标准局以国标发[1985]38号文发布了《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由此确立。

二、第一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1985年第3季度,原国家标准局组织30多个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用1个多月的时间对几百家企业的33类产品进行了首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1985年10月31日,国家经委发布了经过国务院几位领导同志审阅批示的第一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公报,公布了第一批17类产品的质量抽查结果。《经济日报》设专栏陆续发表了此次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工业技术》杂志以《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专刊》的形式发布第一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公报。

三、第一次产品质量分析会。1986年4月,针对1985年第4季度国家监督抽查中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和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反映出的问题,原国家标准局会同有关部门在辽宁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质量分析会。

四、实施全国统一监督检查。1989年,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大背景下,为了维护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新秩序,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标准计量(标准)局,部署了针对当时质量问题较多的磷肥、啤酒、电风扇、洗衣粉(膏)、塑胶电线、奶粉等产品的质量开展全国统一监督检查工作。

五、《产品质量法》明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地位。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在这部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法律中得以确立。

六、第一次专项监督抽查(1994年农资)。1994年第一季度,针对部分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问题较多、无证生产问题屡禁不止的状况,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服务,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对22个省、直辖市的种子、农药、农机及其零配件等10类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

七、建议撤免国家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连续不合格企业的厂长。针对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多次不合格的企业,自1995年起,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商国务院有关工业主管部门,向企业所在省市政府发函,建议责成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免除负有直接质量责任的企业一把手职务。

八、纪念监督抽查10周年。1995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走过了10年的历程。11月28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1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九、中央媒体设专版宣传国家监督抽查制度。为了进一步扩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影响,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使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新华社等新闻媒体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以多种形式进行报道的同时,经与有关新闻单位协商一致,自1997年4月1日起,《经济日报》、《中国质量报》、《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固定的版面和时段向公众传播国家监督抽查信息。

十、举办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厂长(经理)培训班。1999年4月,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在北京第一次举办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厂长(经理)培训班,对在1998年第3季度、第4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连续不合格的47家大中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为期3天的以质量法律法规、规章和质量监督有关知识为重点的培训。

十一、编制“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突出监督抽查重点,增强可比性,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经商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1999年8月27日下发。

十二、根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开展区域质量问题整顿。2000年第4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浙江缙云县部分环形荧光灯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问题。经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缙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整顿。一年后,缙云县环形荧光灯的产品质量大大提高,2002年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达到100%,经过治理整顿的缙云环形荧光灯已成为当地的优势产业。

十三、对米、面、油、酱油、醋五类食品进行全国“两查”。2001年9月至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全国152个省、市级检验机构10多万人,按照“统一检验项目、统一检验标准、统一检验方法、统一检验仪器设备、统一判定原则”的“五统一”原则,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对小麦粉、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大米等5类食品的所有生产企业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和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专项调查,共调查企业60085个,检验了50576个样品,基本摸清了全国这5类食品的质量状况,在全系统打响了从源头抓质量的第一仗,为下一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四、改革创新,提出新时期完善国家监督抽查制度的新思路。2002年,在总结历年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尤其是联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的特点和我国加入WTO后所面临的国内外经济领域的新变化,国家质检总局明确地提出了完善国家监督抽查的新思路,即在国家监督抽查工作中强化“六性”:突出监督抽查的重点,确保有效性;完善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强化权威性;专项抽查和专项调查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加大跟踪监督抽查的力度,提高可比性;积极开发利用监督抽查结果的信息资源,扩展社会性;加强对地方监督抽查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实现全国监督抽查工作的统一性。

十五、《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出台。2001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号发布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该办法从2002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十六、首次实施产品强制收回措施。2002年7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对2002年第2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10家企业生产的家庭及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含转换器)产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强制性收回。

十七、创建突发事件应急抽查和预警机制。2003年初,全国突发SARS疫情,为切实配合全国的防“非典”行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防护用品及食品的质量,从2003年5月7日起,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对防“非典”产品及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并及时向社会分几批公布了消毒液、口罩、洗涤用品、一次性防护服、食品等产品专项抽查的结果,为广大消费者选购放心产品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指导,也由此开辟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在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新路子。

十八、统一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文书。2005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统一文书。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委托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通知书》等20个统一文书。

十九、建立以行业质量分析会为特征的应急处理措施。2005年6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现部分婴幼儿配方奶粉企业的产品质量存在突出的问题,在北京召开了婴幼儿奶粉行业质量分析会。

二十、用科学的检测数据应对突发事件,维护中国制造的国家形象和利益。2005年7月,个别媒体一则“95%的国产啤酒含有甲醛”的报道,在国内引起了轩然大波,在国际上造成了影响,国内消费者也迫切希望了解国产啤酒的质量状况。为此,质检总局迅速组织北京、天津、青岛、上海、深圳、四川、河南、吉林、新疆等分布于全国东、西、南、北、中的9个国家级食品质检中心,按照统一的检测标准和判定原则,对国产啤酒和进口啤酒中的甲醛含量进行了专项国家监督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