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3·15消费者权益日“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主题纪念活动举行

时间:2017-03-15 15:00   来源:北京市工商局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4日上午,由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主办的“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主题纪念活动举行。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精神文明办、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领导参加了此次活动。市政府副市长程红参加活动并讲话。

2016年,市工商局与包括京东、天猫、亚马逊中国、苏宁、国美、聚美优品等12家知名网络交易平台签署了《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这12家网络交易平台共同通报了签署框架协议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

框架协议签署后,首次实现平台商户信用数据的实时交换,完成经营主体数据的比对超过3万条次,对1.3万条网店信息与本市经营主体建立了数据关联,实现对第三方商家主体信息、信用资质的全面审核和实时监测;首次明确“一企一策”、“量体裁衣”的工作原则,交换投诉举报数据76000条,定期向签约平台提供个性化的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首次共同发布风险提示、警示信息,交换线上、线下抽检、风险监测商品检测数据近5000条次,工商部门与平台共同建立起商品质量风险防控体系。

自签署协议以来,十二家平台全面落实产品质量、网络商品销售等方面的合规监控,十二家平台内超过27万家商户建立了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对平台商户存在的虚假延迟发货、商品与描述不符、违背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内部处罚1968次。十二家平台首次共同发布对35家违规商户的清退公告,为平台的规范管理、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京东、天猫作为代表,就平台在签署框架协议后搭建信息互通通道、加强内部管理的措施和成果进行了展示。活动现场由市工商局和京东共同启动了“山海关”程序,正式打通企业信用信息和平台第三方数据交换的通道,程序启动后将实现北京市企业主体信用信息和京东平台第三方商家数据的实时交换。

活动现场12家电商平台与北京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具建材广场有限公司、北京吴裕泰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利生体育商厦、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蓝景丽家大钟寺家居广场市场有限公司、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货大楼等30家企业共同签署了诚信服务承诺书。承诺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推动行业自律,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接受社会监督。

一、依法经营,严格自律,树立企业社会责任感,以诚信立身。保证提供商品、服务信息真实。

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自觉开展各种形式的消费教育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可信的商品和规范的服务。

三、开通与北京市各级消协间时时通畅的快速通道,双方共同研判突出的消费侵权问题,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四、消费环节经营者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据“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

五、严格履行“三包”规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售后义务,兑现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符合环境保护原则,不以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牟利。

程红副市长充分肯定了工商部门和十二家平台在政企合作平台搭建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优化网络消费环境的重要意义,积极应对电子商务行业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提升平台责任意识,电商平台企业是构建诚信网络消费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平台要主动参与到监管和消费维权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三是积极发挥政企合作的长效作用,不断扩大政企合作平台范围,努力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北京经验,促进整个电子商务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