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宁波市消保委召开“携手维权 共创未来”3.15纪念大会

时间:2017-03-14 09:28   来源:浙江省消费者协会

3月13日下午,市消保委在泛太平洋大酒店召开了以“携手维权共创未来”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会议的主要内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顾文俊应邀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消保委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红萍发布2016年消费维权报告;市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侯友杰发布2016年宁波旅游环境消费体验评价报告;市消保委副主任单位领导分别为2016年度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奖,为相关部门企业授牌;最后与会领导共同参与2017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启动仪式,拉开3.15系列活动序幕。

会上,陈红萍主任通报了全市2016年消费维权所做的主要工作和2017年消费维权主要工作措施。2016年全市共解答咨询235019件,同比上升10.4%;受理消费投诉98479件,同比上升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71.49万元。去年消费投诉主要呈现四大特点:网络购物消费投诉持续井喷;大宗商品投诉冷热不均,其中汽车类投诉量上升明显、房地产类投诉有所减少;服务领域消费纠纷多,教育培训投诉成为新热点,且服务类投诉中由于广泛使用预付式消费模式,较易引发群体性消费纠纷;知假买假人投诉量呈上升趋势。2017年,全市将紧扣“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主题,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强化立体化维权和社会化共治,为营造放心消费在宁波良好消费环境,激发和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在稳增长中的核心作用做出积极贡献。

顾文俊局长代表市市场监管局发表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全市消保委开展系列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表示,近年来,全市各级消保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尤其是2016年,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全市各级消保委组织在推进放心消费、加强消费警示和教育、开展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在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消费热点和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取得新成果,在消费评价、消费救助、社会共治、共治创新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消保委组织已经成为全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社会力量。

面对“十三五”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他要求全市各级消保委组织进一步增强“四个意思”,始终把消费维权作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民生工程,作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新消费,带动新投资,积极推进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对此,他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紧紧围绕宁波建设名城名都这一目标,统筹推进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全市各级消保委组织要围绕这一目标,始终把消费维权工作放到促进内需、拉动消费、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大格局中思考研究、谋划布局。二是牢牢抓住社会共治这一抓手,积极构建消费维权工作新格局。要切实落实“企业自治,行业自律,部门联动”的要求,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携手共治,促进经营者自律和消费者自觉。三是始终把握创新这一关键,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和水平。要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消保委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创新消费维权的思路、理念、方法和手段,促进消费维权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还表彰了2016年度消费维政府维权创新奖、行业引导奖、企业自律奖、媒体监督奖、维权标兵五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对11家被评为首批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区”企业、9家行业协会投诉调解中心和6家宁波市金融消费者维权服务站代表进行授牌。

纪念大会邀请了广播电台著名主持人子涵主持。市消保委副主任单位领导、市发改委副主任车宏斌先生,市消保委副主任单位领导、市交通委副主任梁成初先生,市消保委副主任、市商务委副主任杨茂印先生,市消保委副主任单位领导、市卫计委副主任李宝麟先生,市消保委副主任、市旅游局副局长朱必余先生,市消保委副主任单位领导、市质监局副局长陈南翔先生,市消保委副主任单位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邹立群先生,市消保委副主任单位领导、宁波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陈开茂先生,市信访局副局长华代群先生出席了会议,市消保委全体委员、各县(市、区)消保委主任、秘书长、相关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相关被授牌单位、新闻媒体记者等共18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