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代表、委员建议:向假冒伪劣食品重拳出击

时间:2017-03-10 11:11   来源:和讯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食品安全的风险中,假冒伪劣属于典型的人为风险,不仅是公众最为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之一,也对规范经营的企业造成了伤害。食品中的假冒伪劣产品为何屡禁不止?打击假冒伪劣,相关各方应该如何做?

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庆国。中国经济网记者陈昊明摄

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庆国。

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庆国认为,在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食品行业还存在小、散、乱的现象,但比前几年好多了,企业整合、分化的趋势比较明显。事实上,大的食品企业拥有多年积累起来的品牌、检测能力、人才队伍和生产条件,一般不会去冒食品安全的风险。

“规模化发展,减少小企业,我觉得是提升食品安全比较有效的手段。”卢庆国代表建议,把标准做得严一点,门槛抬得高一点,让一些小散乱的企业逐渐退出,降低监管的成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对此,参加“两会议食厅”的代表委员和嘉宾深有同感。

“好多欧美客户不去中国展区,这是中国食品企业和中国制造的耻辱。”卢庆国代表说,事实上,多数企业是规矩做的,少数企业坏了名声。“我觉得还是要下狠心,要严厉的执法,不能让这些害群之马有容身之地,才能让消费者有信心,好的企业才能扬眉吐气。”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严卫星。中国经济网记者陈昊明摄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严卫星。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严卫星认为,打击假冒伪劣需要全社会努力,这个现象还是会存在一段时间,我们应正视这个问题。对于假冒伪劣产品,需要基于不同的法律进行制裁的。比如,假冒的不存在食品安全的,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规范。金征宇代表认为,对于假冒伪劣,可以借鉴酒驾的处理方法。

加强科技创新,对于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发挥了重要作用。亿阳集团北京慧眼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卫伟认为,对于假冒产品,需要让消费者能甄别出真假来。对于伪劣产品,则需要用到追溯技术,对真伪、品质和过程进行追溯。比如亿阳集团受黑龙江政府委托,利用追溯技术,把五常大米一千多万吨假冒量,控制到70万吨的实际产量。利润从原来不足6毛,现在提升到了5元以上。

在他看来,在品质溯源方面,要从源头进行管控,引导农民从追求产转向追求品质,通过品质提升收入,继而追求更好的品质。而在过程溯源方面,很多时候不是企业自身出了问题,“比如说农贸市场生姜的造假,种的时候没问题,但是为了有更好的卖相,经销商会做手脚。如果没有过程追溯伴随,我们如何知道具体信息?”李卫伟说,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国家在强监管的情况下倡导公开,用科技手段解决这个问题。“希望借助科技的引领,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尽快通过社会共治,实现真真正正的食品药品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江南大学副校长金征宇。中国经济网记者陈昊明摄

全国人大代表、江南大学副校长金征宇。

“身边的人常常问我们,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怎么办,他们有深深的焦虑。我为什么没有焦虑?因为我学了这么多年食品,我知道这些东西虽然有一点问题,但是还没到焦虑的程度。”在全国人大代表、江南大学副校长金征宇看来,目前我们处于历史上食品安全最好的时期,但客观来看,食品安全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而且也不是在短时间内就可以解决的,也不完全是食品从业人员就能做的。“比如说社会的诚信,人的价值观念,你觉得什么重要。科普需要有力度,光靠大家写书当然很好,但是我们要把食品相关知识,健康相关知识放到中小学孩子的课本里去。”金征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