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传忠在全国政协科技界别联组讨论时发言呼吁:

推进质量促进立法

3月8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举行科技界别联组讨论。联组讨论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质检总局原副局长魏传忠作了题为《加快推进质量促进立法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益 推动建设质量强国》的发言。

魏传忠表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将提升质量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乃至整个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切入点,通过改善质量供给,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综合国力,具有深层次的战略意义。为了更好地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亟须把质量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从国家层面建章立制,促进供给质量和效益的提升,推动建设质量强国。

目前,我国现有的与质量直接相关的法律已达11部之多,但基本上都只偏重于质量问题的政府管理这单一质量治理模式,仅仅关注了政府与企业的单一质量管理关系,忽视了企业、消费者、社会组织和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在质量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魏传忠认为,为实现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这一战略目标,不仅要守住质量安全底线,更要在制度供给上保证质量升级,推动更为有效和优质的供给,创造“质量红利”和“质量溢价”。制定《质量促进法》,能够促进政府、企业、消费者、社会组织和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的均衡建设,可以有效解决我国现阶段的质量治理难题。

魏传忠强调,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将质量振兴上升为国家战略,先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质量促进法案,积极引导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国很多地方也都在积极探索推进质量立法工作,质量奖励、品牌建设、质量统计分析、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等质量促进工作陆续开展并不断完善,需要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农业机械化、循环经济等方面多部促进型立法的制定实施,在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为质量促进立法工作积累了经验。鉴于以上现状,出于完善中国特色质量法律体系的迫切需要,制定《质量促进法》,以法治手段规范建设质量强国过程中社会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很有必要且十分紧迫。

魏传忠在发言中呼吁,应尽快将质量强国战略通过法律形式予以固化,形成强烈的制度导向,固化宏观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为质量强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还应进一步强化对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的投入,设立质量强国建设专项基金,为质量强国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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