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供给促进新消费

春风三月,生机勃发,让人满怀欣喜,也充满期待。对我们最为关切的消费,同样如此:未来消费能否持续向好,能否进一步提升品质,能否快速转型升级,能否得到进一步保障,正是我们关切的重点。

2015年,在国内外深层次矛盾凸显、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66.4%。令人惊喜,更让人振奋。

而能够取得如此成绩,可谓得之不易。正如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指出的,这些成绩,是在极为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中取得的,是在国内深层次矛盾凸显、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取得的,是在我国经济总量超过60万亿元的高基数上取得的。

2016年,将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而随着结构调整的推进,消费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凸显。提振消费水平、提升消费品质,就成为推动经济前行关键。

而实现这一目的,更非易事。总体来看,重点在于需要做好结构性调整。

怎么调?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使供给和需求协同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最基本的原则。而其中重点,就是要努力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

众所周知,作为制造业大国的中国,还不是产品品质的强国,如何提升消费品品质,就成为改善产品与服务供给的首要任务。

在本次《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李克强总理对此强调,提升消费品品质,要 “加快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其中至少透露出三方面的信息,其一是提升商品品质标准;其二是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其三是培育工匠精神。

怎么提升质量标准?标定是国际水平;建立什么样的罚则?核心是惩罚性赔偿制度。新《消法》对欺诈的惩罚性赔偿已经有了“1+3”的惩罚标准提升。而在如今语境下,惩罚性赔偿规则将对商品品质,起到更全面的保障;

什么是工匠精神?齐国官书《考工记》当中,对匠人描述如下,“知者创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六材既具,巧者和之”。说来说去,核心就是,传承、发展、创新。

改善产品与服务供给,需要促进制造业升级。

过去两年,互联网+概念深入人心,如何使“中国制造”搭上互联网“快车”,将为制造业带来新突破。

与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相关,还需要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比如建设一批光网城市,推进5万个行政村通光纤,让更多城乡居民享受数字化生活。

增强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就是在因应消费合理有序向前发展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撑与保障。要而言之,就是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所指出的,“适应消费升级趋势,破除政策障碍,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

阳春三月,我们已听到了春天的脚步,《政府工作报告》宣示的一个个新举措,预示着我们将全方位推进的供给端结构性改革,必将催生出一串串消费新亮点,更好地满足亿万消费者的新期待与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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