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益需要《质量促进法》

——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蒲长城

“十三五”时期,我国将要加快建设质量强国、今年将要重点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一次次提及质量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使得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质检总局原副局长蒲长城听了之后感到非常振奋。他认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质增效升级保持中高速增长,确保“四个全面”协调推进,亟需把质量发展战略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亟需从国家层面建章立制,制定《质量促进法》,以质量为立足点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作为一名在质检系统工作多年的老质检人,蒲长城一直心系我国的质量发展和质量事业。“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非常重视质量工作。从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到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作为‘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质量和效益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提高质量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关键性措施。今年两会再次对质量工作作出重要部署,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十三五’发展既要看速度,也要看增量,更要看质量。”

在蒲长城看来,制定《质量促进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的需要;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需要;完善中国特色质量法律体系的需要,更是提升我国供给质量和效益的需要。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约8000美元,已进入品牌消费时代,高端品牌需求旺盛。但另一方面,国内供给低端过剩、高端短缺的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境外消费年均增长25%以上,导致需求和消费外溢。

蒲长城如数家珍般地说出一组组数据,为制定《质量促进立法》增添了紧迫性和必要性:从国家质量监督抽查数据来看,2015年,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仍有30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不足80%,尤其是电磁灶、车载卫星导航设备、蚕丝被、单缸柴油机、背提包、聚氨酯防水涂料、网络机顶盒、轮滑鞋等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低于60%。从出口产品被国外扣留和召回情况来看,2004~2014年间,中国占美国召回产品的比重在50%左右,占欧盟召回产品比重在25%以上。我国已连续9年成为出口工业产品被欧盟通报批次最多的国家,连续5年占美国和欧盟通报总数的50%以上。2015年,我国出口商品被境外退货共计40274批次,退货金额24.3亿美元,同比增加1.29%。从我国网络销售产品抽查数据来看,产品质量问题十分突出,2015年质检总局对网络销售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8.7%,远远高于线下销售产品的平均不合格产品检出率。

“质量提升动力不足,很大程度上催生了我国产品市场的怪圈,即企业供给与消费者需求之间形成了‘产品质量差-低质低价形象-中高端需求转移-提升质量的动力不足-产品质量差’的非良性循环。”蒲长城表示,这充分说明,只有质量提升才能更好地激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我们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更要注重质量发展,把提升质量作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内生动力。

发达国家走过的路,引发了蒲长城深层次的思考。当今世界,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从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重视质量发展是其发达强盛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或一定时期时,这些国家政府就会适时推出“质量革命”的“质量振兴”“质量救国”的政策措施。比如20世纪50年代,德国实施“以质量推动品牌建设,以品牌助推产品出口”的质量政策,60年代日本提出质量救国战略,80年代美国制定质量振兴法案,90年代韩国实施21世纪质量赶超计划等,都促进了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增强。

“质量是经济效益的重要立足点,推动质量升级是发展壮大制造业的国际通行做法。中国制造的瓶颈在质量,突破口也在质量。《质量促进法》将是一部规范政府、企业、质量技术机构、社会团体和消费者等社会主体质量权利和义务的基本法,通过实施质量激励等促进措施,从根本上提升全民质量意识,进而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等的质量水平,建设质量强国,推动经济社会在新常态下的转型发展。”蒲长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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