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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公告

创业以来,红星美凯龙始终秉承“一丝不苟,视信誉为生命;勤奋务实,视今天为落后”的企业精神,积极实施“品牌市场全国连锁化经营、全球化名牌捆绑品牌经营”的策略,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市场化经营,商场化管理”的模式,得到了国内权威专家的高度肯定,被誉为“红星美凯龙经营模式”。

为了免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红星美凯龙推出“星承诺、心服务”系列服务承诺,提出“30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在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购买商品后,自支付定金之日起30天内,如购买意愿发生变更,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持有效凭证至商场退货,无需给出退货理由。

为了从根本上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红星美凯龙除遵守“三包”规定外,还郑重做出了包括“先行赔付”、“商品质量负全责”等服务承诺。

红星美凯龙向顾客提供真实的商品信息,不误导、不欺诈,并对因商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异议或投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经营范围:家居零售;商标:红星美凯龙

服务电话:400821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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